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对申报

“张家口市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基地” 学校

评估验收的通知

各县区教育局、教师进修学校:

    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评选张家口市首批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基地的通知》(张教师字〔2005183号)文件精神,在各县区评估、推荐的基础上,“张家口市首批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基地”的评估验收工作将于11月下旬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  一、考核评估方式

采取听汇报、查档案、座谈、抽样考核、问卷调查等形式,到参评学校实地查看,对照《张家口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》(张教师字〔2005182号文件)中的《评审指标体系》逐项打分。组织填写《张家口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情况调查》,并完成《中小学校本培训实施情况评价统计表》。参评学校名单以各县区上报名单为准。 

二、参评学校需做的准备工作

申报参加“张家口市首批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基地”评选的学校,根据《张家口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迎接评估验收。

()填写《张家口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》。

(二)形成学校自评报告。

(三)根据本校实际填写“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自评打分量化表” (见《张家口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》评价指标体系)

(四)印制“中小学校本培训实施情况评价统计表 (见《张家口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》附件),以备专家来校考核调查用。

(五)《张家口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》各评审项目要求的支撑材料(含文字材料和音像材料)

三、考核人员组成

    市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审查、筛选,确定现场评审单位,并组织专家组到相关学校进行复查,最后确定示范学校名单。专家考核工作组由市、县两级人员组成,市教育局将从县区抽调人员,组成考核评估小组,进行专项市级评估。考核评估时间另行通知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    ()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本着实事求是、以评促建的原则,加强工作指导,保证校本培训的规范性、科学性。

   (二)参评学校的自查自评汇报材料应真实、客观、数据翔实,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。

     希望各单位本着学习、实践、创新、发展的原则,认真对照《张家口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》的要求,查找不足,制定措施,进一步改进校本培训工作,创造条件,争创中小学校本培训示范学校。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张家口市教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六年十一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