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来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
关于评选县级骨干教师的通知
县教师进修学校、职教中心、各中小学、县幼儿园及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骨干教师队伍梯度建设,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怀来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和名额
全县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职教中心的一线教师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、教研室教研员、教育干部。本次共评选100名县级骨干教师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年龄:男50岁(不含50岁)以下,女45岁(不含45岁)以下。
2.任课:必须是教学一线教师。教育干部若参评,其任课不得少于一线教师课时数的1/3。
3.学历:中学教师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小学、幼儿教师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4.职称及教龄:中学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,小学和幼儿园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,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。
5.普通话等级达标。
6.其他: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,且近五年业务考核和师德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。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,五年内有一年不参加继续教育或不合格的不得申报。
(二)政治思想与师德修养
1.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忠诚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,能模范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。
2.具有高度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、改革创新精神。
3.能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(三)文化素养与教育教学能力
1.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技能。系统掌握任教学科必备的基本理论、专业知识、教学方法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,并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。
2.树立终身学习观念,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,能努力学习和掌握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新知识、新理论、新技能,了解国内外教育动态、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。
3.具有现代教育理念,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班级组织管理能力;教学基本功扎实,教学技能娴熟,教育教学效果显著,能很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
4.具有良好的现代教育信息素养,熟悉教育技术,能独立设计出有特色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使用的教学课件。
(四)教育科研能力
1.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改革意识,积极组织和参与课题研究和教改教研活动,能对其他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进行指导。
2.了解本学科和教育领域前沿的重点、热点问题,能承担一定的教师培训指导任务,在区域内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起带头作用。
3.能够独立撰写教育教学科研报告、学术论文。
(五)2010—2014年参加“国培计划”(含远程培训)和“省培计划”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,同等条件下优先。
三、申报时间
各校务于12月31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(原件和复印件)按要求组档后报县教师进修学校。联系电话:15128383292。本通知同时发“怀来教师教育网”。
四、各校接通知后要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,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材料要求,组织开展好本校的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工作。
附件:
1.怀来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申报表 (点击下载)
2.怀来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申报材料组档要求 (点击下载)
3.怀来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申报材料封面样张 (点击下载)
2014年12月10日
主题词:教师教育 县级骨干教师 评选 通知
怀来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4年12月11日印发
(共印75份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