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来县教师进修学校
关于2008年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的
通 知
各小学、县幼儿园:
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强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》(冀教师【2006】9号)文件精神,根据省、市“关于2008年幼儿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”,经县文教体育局同意,现将2008年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凡在职在岗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幼儿教师均须参加培训和考核。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学历的教师亦可参加培训和考核。
二、培训内容和方式
培训内容:《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指导》、《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活动指导》
培训方式:集中理论培训和分组教学观摩
三、培训时间
《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指导》2008年12月9日(星期二)
《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活动指导》2008年12月10日(星期三)
四、培训地点和报到时间
培训地点在怀来县教师进修学校多功能大厅,报到时间为2008年12月9日(星期二)上午8点。
五、考核方式及要求
㈠上交一份教育活动教案(内容可在艺术、社会领域任选或为两领域的综合),具体要求如下:
1.按教案的规范格式书写,教学步骤完整,内容应有个人创新之处,严禁抄袭。
2.要求体现本地区特色,能有效地促进幼儿艺术、社会领域知识和能力的发展。
3.教案后附此次教育活动的分析报告,内容应包括:活动目的、选题依据、活动情景的观察与结果分析,以及发现问题与思考。
㈡上交与教案相符的本人教学实录光盘或照片,具体要求:
1.有条件的幼儿园将教育活动过程录制成光盘:
⑴录制内容必须要与教案内容相符合,时间限制为20~35分钟;
⑵活动录像执教人必须与教案设计者是同一人,否则无成绩;
⑶录制光盘应为DVD格式,并保证光盘的录像质量;
⑷一人一张光盘,并在光盘封面上注明地区、单位、执教者;
⑸本次考核将评出一批优秀教学活动,制作成专辑,进行推广。
2.不具备光盘录制条件的幼儿园可上交教育活动照片:
⑴照片内容能反映教育活动的主要过程、教学活动成果、幼儿作品等,至少10张;
⑵照片内容必须要与教案内容相符合,否则无成绩;
⑶照片统一为5寸,并保证照片质量;
⑷照片背面应注明地区、单位、任课教师和拍摄时间。
㈢教育活动教案和教学实录光盘(照片)务必于12月19日前交进修学校。
二OO八年十二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