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来县教师进修学校

关于收取2007年度教师继续教育费用的

   

 

沙城中学、职教中心、各中小学、县幼儿园:

    为切实保障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省财政厅、物价局冀财综字(199910号、冀价行费字(1999)第4号文件精神,经县文教体育局同意,现开始征收我县2007年度教师继续教育费。收费标准:中学教师65/人,小学及幼儿园教师55/人。请各校在接到本通知后,务必于420日前将本校教师继续教育费收齐并交到县教师进修学校财务室,并附交费名单(excel电子表格制作,交软盘。内容包括:姓名、年龄、学历、职称、任教学科)。凡不交继续教育费的教师不准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考试,对本人的继续教育证书也不予注册。

   

 

怀来县教师进修学校

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